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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经济师保险专业相关知识和实务初级题库

来源:kaiyunty    发布时间:2024-04-28 20:17:45

  1.保险和救济都是补偿灾害事故损失的经济制度,以下关于二者差异的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保险与救济都是补偿灾害事故损失的经济制度,但二者也有很大的不同:①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救济不是合同行为,而是一种施舍行为,保险双方是受合同约束的,而救济一般是不受约束的;故BD两项错误。②保险是双方等价交易行为,而救济是单方面行为;故A项正确。③保险是以投保人缴费为前提,是对价交易,而救济是单方行为,没有对价作基础。故c项错误。

  【解析】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自然前提,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解析】广义的保险至少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而狭义的保险定义一般仅局限于商业保险的范畴。

  【解析】从风险管理学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通过这一机制,众多投保人结合在一起,建立保险基金池,共同应对保险事故,实现将个人的风险在全体被保险人中间分散的一种机制。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商业保险的定义为: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解析】保证是保险合同的基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就使保险合同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7.()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定要有保险利益,而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没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

  【解析】现代保险理论一致认为,对于财产保险合同来说,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没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也就是说投保时可以有保险利益,也可以没有保险利益。但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一定要有保险利益。对于人身保险合同来说,保险利益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存在,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但是,在保险合同效力维持的时间内和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利益是不是真的存在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

  【解析】信用保险合同是由债权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标的是债务人的信用。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险公司代为补偿。

  【解析】我国《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利益采取利益和同意兼顾的原则加以确认,即投保人以他人为被保险人,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有没有保险利益,要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是不是存在金钱上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或者以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为判断标准。

  【解析】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损害或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及因保险标的安全而受益。财产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用货币、金钱计算和估价的利益,保险一般不能补偿被保险人遭受的非经济上的损失,如精神损失。